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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班的预报名通知

2013-01-26 16:40:00   来源:晟创安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1号)(以下简称“管理规定”)要求,为切实加强对注册安全工程师队伍的管理,不断提高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水平,配合我省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登记工作,广东省安全生产技术中心(以下简称“省技术中心”)将在广州举办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班。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告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继续教育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二、继续教育内容: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大纲(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培训[2007]266号),结合我省安全生产工作特点,重点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管理,事故案例分析,非煤矿山、危化品、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重大危险源管理和重大事故应急救援与预案编制等安全管理技术。
三、继续教育时间及地点
继续教育时间及地点将在学习开班前一周另行发文通知。
四、学习费用
培训费及教材资料费以正式报名通知为准。
食宿费:需食宿的学员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其它
(一)为了保证教学质量,每期继续教育班学员名额有限,我中心将根据报名先后顺序安排班期。请各有关单位结合工作实际,采取自愿原则报名参加。学员可进入我中心网站“安全培训网上报名系统-全年培训班预报名”报名,填写相关报名资料并上传本人相片。
(二)请参训人员将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小一寸彩色近照2张贴在《广东省安全生产业务学习申请表》上(学员可登陆省技术中心网站www.gtcws.com“资料下载”-“宣传教育研究所”自行下载电子表格),学习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报到时需带齐学习申请表、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原叫注册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已有注安继续教育证书的学员需携带原证书及复印件),以便审验及考试办证使用。
(三)具体学习时间将在开班前一星期通过手机短信通知学员,请预报名的学员成功的留意手机短信通知,由于手机短信可能存在被电信屏蔽现象,请学员留意我中心网站,并及时与我中心工作人员联系确定是否参加培训班。如未联系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四)省技术中心联系人:张园、蔡常德、曾巧淑、刘凤君、余光霞。电话:020-83135703,83135704,83135705。传真:020-83135708。

二○一二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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