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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中级安全主任初始教育的通知

2013-01-26 16:41:00   来源:晟创安    点击:

粤安技培【2013】6号

关于举办中级安全主任初始教育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满足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学习需求,广东省安全生产技术中心(以下简称“省技术中心”)计划于2013年3月份在广州举办一期中级安全主任初始教育班,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 中级安全主任学员条件
凡身体健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中级安全主任培训(报到时校验与所符合条件相关的学历证书、初级安全主任证书和职称证书的原件):
(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满十年;
(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取得初级安全主任资格后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满四年;
(三)具有安全工程专业大专或本科学历并取得初级安全主任资格,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分别满三年和二年;
(四)具有安全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在生产经营单位工作满一年;
(五)具有工程师职称或工程类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在生产经营单位工作满二年。
二、初始教育学习时间、地点
学习时间:2013年3月4日-3月12日,其中3月4日下午2:00-6:00报到,3月5日-12日上课,12日下午考试。
学习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20号华山宾馆(区庄立交旁),交通咨询电话:020-87763868转前台。
三、相关费用
学习费用:1500元/人。
食宿费用:需食宿的学员统一安排,费用自理,1650元/人起。
以上费用分别由我中心和酒店各自收取。学员如需开具支票(仅限广州地区支票),支票抬头务请来电确认或留白现场填写。
四、其它
(一)请各有关单位和人员根据工作实际,采取自愿原则报名参加。为了保证教学质量,每期初始教育班学员名额有限,学员可进入我中心网站“安全培训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填写相关报名资料并上传本人相片。
(二)参训人员报到时请带齐相关证件(毕业证、职称证及身份证等)原件,并提交《广东省中级安全主任资格申报表》(需单位加盖公章),表上相关内容请仔细填写,并张贴好所提供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小一寸免冠彩照二张。
(三)省技术中心联系人:余光霞、曾巧淑、刘凤君、张园、蔡常德。电话:020-83135703,83135704、83135705,。传真:020-83135708。

二O一三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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